部门解读|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 推行环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全力守护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鼓励审查人员采取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企业、环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提供技术指导等便捷服务;采用函审、视频会审等方式开展专家评审,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开展“不见面”技术审查。
《通知》指出,鼓励进行“零接触”现场踏勘,即由企业和环评编制单位通过录制视频、拍摄现场照片等代替现场踏勘,并作出保证资料真实、全面、有效的承诺。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政务服务生态环保窗口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做好“网上办”审批服务。
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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