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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等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小产权房等不能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通知强调,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我国的耕地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政策,其中明确指出,耕地的所有权是集体,而不是个人。乱占耕地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不利于农业发展,侵害了国家权益。为此,国家要求进行了农村农地非农化摸底排查,开展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方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受阻,为按时完成任务增加了难度。通知针对当前工作出现的困难进行了指导,要求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对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要清晰掌握。正在开展地籍调查的,要加快推进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尚未开展地籍调查的,要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因地制宜抓紧开展,形成满足确权登记需要的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成果。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部要求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未来自然资源部也将对各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持续监督指导,帮助各地尽快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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