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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来源: 作者:

  近日,为及时掌握我国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情况,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预警和防控,避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农业部组织制定了《2020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指出,抓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是渔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计划》作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作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阳性样品或疫情的,及时组织做好疫病信息上报、阳性养殖场净化、突发疫情处置等工作,避免疫情扩散;监测点要全面覆盖相关品种的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重点苗种场和引育种中心;样品采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要按照完成一批报告一批的方式将检测结果信息及时上传至国家监测系统,做好预警预报、防控等工作,全力保障水生生物安全。

  《计划》提出,各地要按照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主要任务安排,结合本省水产养殖情况、水生动物疫病流行特点等因素,依法制定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保障监测等相关工作经费;要加强水生动物疫情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按照法定程序报送疫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组织做好突发疫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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