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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突破1300万家

发布时间:2020-04-09 来源: 作者:

  在近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介绍,2019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了3975亿元,比2016年增长了1.5倍。农村地区收投快递超过150亿件,占全国快递业务总量的20%以上。截至目前,全国农村网商突破1300万家,吸引了一大批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去年和今年连续两年,国务院将20个发展农村电商成效突出的县市纳入了典型激励范围。

  抗击疫情期间,不少农民朋友通过各类电商平台和物流网络开辟无接触的销售渠道,在快手、抖音等热门平台上面变身“带货主播”进行线上销售,对冲疫情的影响。电商进农村在畅通城乡双向流通,助力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针对一些农民在网上开店,仍然面临的困难,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进电商企业、培训机构、相关协会开展电子商务政策运营、操作、售后等业务培训,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努力培养更多懂得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够带头致富的复合型农村电商人才,带动更多的农民朋友来参与。

  二是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体系。继续推动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设施共享衔接,整合县镇物流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鼓励电商、快递、物流等企业向村镇下沉,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网络,畅通电商进农村“最后一公里”。

  三是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力推进农产品的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集配设施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的乡镇规模化的农产品产地建设前置仓和集配中心,提升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效率。

  四是推动乡镇商贸转型升级。引导快销、日化等企业为农民开发更多质优价美的工业产品,加强农村电商的零售网络站点,加强农特产品电商的品牌和营销,推动改造一批农村电商零售网络站点,提升农村消费品质。

  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财税部门已经出台了四批税费优惠政策,在这四批优惠政策当中就有专门针对保供企业的优惠。

  一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

  二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全额扣除,以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生产;

  三是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相应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免征增值税。这次的疫情影响面比较大、影响程度很深,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等受到影响。 对此,国家出台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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