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重点播报

山东: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 作者: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在全国疫情解除前,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管控,对所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水生野生动物对外交流和转运贩卖,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关闭水族馆、海洋馆等参观场所,停止一切与水生野生动物有关的展演活动,禁止一切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要认真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有关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管控工作,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违法线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规范收容救护。依法依规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活动,严禁以救护收容名义买卖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随意放生水生野生动物。   加强预警防控。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高度关注并如实报告水生野生动物种群带病毒及感染疫病等异常情况,切实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预警工作。   另外,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广大群众宣传教育,科学有效做好防控工作,要通过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大力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倡导“拒食野生动物”的社会风气,树立文明饮食观念,切实提高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